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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而报,导致差错

2017-07-26   

      2017年7月,海淀区统计局执法人员集中执法检查了一批新上限企业,其中在月初时对一家从事媒体印刷的单位进行了日常常规执法检查,该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为广告印刷及图文设计。检查中,两名执法人员发现单位2016F103表中存在诸多问题。

通过检查该单位上报的2016年财务情况(F103表)和该单位向执法人员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及统计原始资料发现,该单位2016年财务情况(F103表)中上报本年主营业务成本与检查数相差4275千元;上报本年销售费用与检查数相差4323千元;上报本年应付款与检查数相差7708千元;上报本年负债合计与检查数相差603千元,等等的诸多指标错误。通过和企业负责人和报表填报人细致耐心的沟通,检查人员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还是该单位统计员系聘用的不坐班会计兼职,对统计工作不重视,不知道有《统计法》和相关统计条例,同时也没有学习相关报表制度,对于统计报表上的各个指标含义不理解,在填报相关统计报表时抱着为填报而填报为通过而改数的心态,为了通过报表的联网审核而主观凭感觉估报统计数据。

通过此案,也给了我们警示,已经完成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各种指标差错问题也是层出不穷究其根源,则企业统计人员由财务人员担任而财务人员又主观片面的理解统计指标,未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从而造成了不了解该指标的正确填报方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企业负责人尤其是新上限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领导平时只注重生产、销售和财务工作对统计不重视;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人员往往是由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兼职,他们从事的本职工作也较繁重,领导又不重视,因此主要精力放在非统计工作上,报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对统计工作采取对付的态度;

三是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还远远不够,很多新上限单位还停留在统计是国家的事不是自己的事的观念上,对统计法及自己所应承担的统计义务观念淡薄。

统计不是儿戏,统计调查单位应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明确统计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填报数据,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统计违法行为的出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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