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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解读

2017-01-06   

  宣传目的及工作思路: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知晓开展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知晓农业普查的登记时点、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普查方式和普查成果;知晓参与农业普查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普查数据是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知晓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数据受法律保护不容泄漏等等,从而提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海淀区三农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逐级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实施原则,由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普办”)和区委宣传部按照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普办”)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要求,共同组织协调并落实好海淀区三农普宣传工作。各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普办”)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好各项宣传任务。

  海淀区三农普宣传工作充分借鉴以往历次大型普查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海淀区农业、农村、农民的现状和特点,在积极、主动配合全国、全市的普查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普查宣传。一是贴近农业普查对象开展宣传,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渠道;二是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普查机构、相关委办局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开展宣传,加强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动员;三是把握节奏、突出效果,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工作步骤和具体安排:海淀区三农普宣传工作从2015年12月开始至2018年6月结束,历时两年半。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10月)

  本阶段的宣传任务是:各级农普办建立宣传机构;开通农普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专栏等自有宣传平台;落实宣传经费和物资筹备;准备并发放宣传物资;组织开展农普试点宣传;与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并部署落实宣传工作。

  1.2015年12月-2016年8月:区、镇农普办组建宣传机构,落实宣传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2016年4月-9月:区农普办和试点镇农普办在试点区域开展试点宣传。区农普办负责将市农普办下发的宣传横幅和《致全国农业普查调查对象一封信》发放至试点镇农普办,利用海淀有线电视台、海淀报等区属媒体进行试点工作宣传报道。试点镇农普办负责宣传横幅的悬挂和一封信的发放工作,并利用LED显示屏、村委会宣传栏、村广播站等渠道自主开展试点宣传工作,播放农普北京试点工作资讯。

  3.2016年9月20日前:结合北京市“农业普查 福到农家”统计开放日,组织开展海淀区统计开放日活动。

  4.2016年9月底前:开通海淀区三农普内网专题网站,适时发布各类农普信息。海淀区三农普外网专题网站拟于北京市三农普外网专题网站开通后正式开通。

  5.2016年9月底前:在“海淀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农业普查”专栏。

  6.2016年9月底前:区农普办建立与相关委办局宣传部门(网站)的农业普查宣传协调联动机制。

  7.2016年10月底前:区农普办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并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各镇农普办根据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普宣传计划,组织召开本地区宣传动员大会。

  8.2016年10月底前:做好市农普办所下发横幅、宣传画、公益宣传片等各类宣传物资的接收工作,并及时下发给各镇农普办。区农普办结合海淀区实际,制作、发放具有本地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物资。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7月)

  本阶段的宣传任务是:通过开展全社会宣传动员,着力为清查摸底、正式登记等各环节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突出普查意义、作用、内容、方法、普查对象权利和义务等;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配合度和依法申报真实普查资料的自觉性;对数据处理方法、手段和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报道普查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

  1.2016年11月-2017年3月:区农普办利用微信公众号、三农普专题网站等自有宣传平台,向全社会发布普查知识、普查咨询、普查进展、问题解答、法律法规等信息,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宣传。

  2.2016年11月-2017年3月:区农普办在区电视台、电台、建筑物LED显示屏等播放农普公益宣传片,在工地设立围挡广告,在主要道路悬挂路旗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参与农业普查的法律义务权力、普查时点、普查内容及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等内容。

  3.2016年11月-2017年3月:各镇农普办组织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向普查对象发放一封信,在镇乡有线电视站、电台、建筑物LED显示屏等播放农普公益宣传片,充分利用办事服务大厅广告牌、村文化墙、村广播站、宣传窗、秧歌队、流动放映车等,以及其他贴近“三农”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普查宣传。

  4.2016年11月-2017年3月:区农普办在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在区属媒体发布普查相关资讯、信息,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各镇在乡镇新闻媒体上发布普查相关资讯、信息,对本地区普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5.2016年12月-2017年1月:区农普办、各镇农普办在区委宣传部的支持下,利用海淀有线电视台、海淀报、LED显示屏等发布农业普查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向全社会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作用等,营造社会理解和支持氛围。

  6.2016年12月:区农普办组织开展农普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宣传日当日,各镇农普办统一设立宣传站点,宣传日活动根据市农普办统一部署另行安排。

  7.2016年12月29-30日: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就农业普查问题接受电视台记者专访。

  8.2017年1月1日:区属主要媒体全面报道农业普查第一天登记日各级领导到登记现场的活动。各镇农普办通过镇乡有线电视站、信息报道等多种形式生动进行第一天登记日的宣传报道。

  9.2017年1月-7月:区、各镇农普办和各新闻单位开展农业普查登记工作宣传报道,对登记过程中普查员的辛勤工作进行宣传,对普查登记工作中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第三阶段:成果发布阶段(2017年8月—2018年6月)

  本阶段的宣传任务是:向社会发布和解读普查主要数据,宣传普查主要成果,通过数据解读反映海淀区“三农”的发展和变化。

  1.2017年8月-2018年1月:发布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

  2.2017年8月-2018年1月:区农普办和各宣传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和社会媒体宣传解读农业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3.2017年8月-2018年6月:区农普办组织社会力量、大学院校、专业统计人员进行普查资料深度开发和发布解读,重点文章在相关媒体刊登。

  4.2017年12月-2018年1月: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总结,制作海淀区三农普宣传汇报片,全面、真实地反映三农普过程、特点、主要数据成果及普查工作中的先进任务和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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