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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农普办发〔2016〕12号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20日信息来源:海淀区农普办

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农业普查办公室、区属各新闻单位: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精神,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底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是我国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5〕56号)明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海淀区三农普”)的宣传动员工作,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16〕4号)及《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京农普办发〔2016〕17号)精神和要求,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普办”)和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结合本区农业普查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全区普查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目标明确

  开展海淀区三农普工作,全面调查本区“三农”底数,掌握我区农村农业发展、农民生活的新情况、新趋势和新变化;进一步摸清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信息,查实农民增收现状;了解“新三起来”[1]发展情况;展现“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民生活等方面的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生态服务价值、都市农业现代化等监测体系的完善;同时,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做好农村地区的人口调控、功能疏解、产业升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情况摸底,依托农普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综合数据信息平台和动态维护的长效机制,对于我区科学调控农村地区人口、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是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特别是此次农业普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且手持智能移动终端、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新技术手段首次应用于全国农业普查。各镇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知晓开展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知晓农业普查的登记时点、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普查方式和普查成果;知晓参与农业普查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普查数据是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知晓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数据受法律保护不容泄漏等等,从而提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充分发挥宣传在普查工作中铺路搭桥、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海淀区三农普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逐级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实施原则,由区农普办和区委宣传部按照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普办”)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要求,共同组织协调并落实好海淀区三农普宣传工作。各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普办”)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好各项宣传任务。

  区农普办负责全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和工作部署,组织并指导各镇农普办组织落实好本地区的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属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全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对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利用部门网站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协调本部门(系统)基层单位参与普查宣传工作,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

  镇农普办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详实的宣传计划,与本地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宣传的部署和落实,组织和指导村普查机构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区、镇两级普查机构要积极争取本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根据全区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及时提供普查的宣传内容、动态消息、新闻线索,为媒体开展普查宣传报道提供便利条件。

  各新闻单位要与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密切沟通,早做准备,充分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紧密配合普查机构,根据农业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和宣传工作要求,精心策划,丰富内容,及时宣传报道农普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为普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把握节奏,突出重点

  海淀区三农普宣传工作从2015年12月开始至2018年6月结束,历时两年半。海淀区三农普宣传要充分借鉴以往历次大型普查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海淀区农业、农村、农民的现状和特点,在积极、主动配合全国、全市的普查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渠道,充分发挥各级普查机构、相关委办局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开展宣传,加强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的宣传动员,把握节奏突出效果,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突出宣传效果。

  1.强化依法普查意识。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宣传,引导普查对象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获取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和泄漏;普查数据不得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2.宣传普查手段创新。此次农业普查首次使用手持智能移动终端等新技术手段。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展示本次普查使用手持智能移动终端入户登记、联网直报、遥感测量等新技术手段在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方面的成效。同时,各级普查机构也要认真解答新技术手段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3.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普查工作者,增强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展示统计工作者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精神面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1.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开展普查宣传。农业普查宣传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长达两年半。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农业普查宣传计划,要紧密配合普查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保证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形成合力,统筹各方普查宣传资源。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与各级宣传部门、委办局和新闻单位的组织联络和沟通作用,在发挥自有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媒体提供普查的宣传内容、动态消息、新闻线索、典型案例,统筹利用宣传资源,为各新闻单位开展普查宣传报道提供便利条件。

  3.上下联动,狠抓普查宣传任务落实。各级普查机构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层层狠抓落实,做好宣传工作记录,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区农普办将根据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求,对宣传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4.借鉴经验,确保普查宣传取得实效。各级普查机构要借鉴历次普查宣传经验,针对农业普查对象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发挥宣传资源的效用价值,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形式内容,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宣传动员,确保普查各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为农业普查的顺利推进提供宣传保障。

  

  附件:1.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安排

  2.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口号

  

  

  

                                                  北京市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18日

  

  

  

  

  

  

  

  [1] 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