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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问题解答(四)

时间:2016年11月04日信息来源:海淀区农普办

  一、编码问题

  1.住宅编码与住户编码是否一一对应?

  答:不用一一对应,但原则上顺序要一致。

  2.空房是否要编号?

  答:需要进行建筑物和住宅编码,确保区不漏房、房不漏户。空宅无户,清查表中体现不出此住宅编码。

  3.小区图中只有建筑物编码和住宅编码,清查表中的住户编码如何编?大排行?还是一住宅里单独编?

  答:小区大排行。

  二、住户摸底表

  (一)户籍问题

  1.一户中既有本地户籍人口又有外地户籍人口,“A2 户籍所在地是否在本乡镇”怎么填?

  答:A2 户籍所在地是本乡镇。

  2.“A2 户籍所在地是否在本乡镇”一项中“3.无户籍”是指户中任一人无户籍即选“3”,还是全户均无户籍?

  答:全户均无户籍。

  3.对于A2 户籍所在地不在本乡镇,“A3 全家是否外出(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如何填报?

  答:选填“2.否”。

  4.“B7 户口登记地”选择“7.户口待定”,“B10 离开户籍登记地时间”选填几?

  答:B10免填。

  5.“B10 离开户籍登记地时间”是最近一次离开?还是最长一次离开?时间范围是什么?

  答:指最近一次因工作或学习长时间离开户籍登记地的时间,中间节假日或农忙短暂回家不算。

  (二)确地问题

  1.确权登记是以时点判断?还是曾经确权就登记?

  答:以时点判断。

  2.在本次农业普查中,只进行了土地确利,没有土地确权的,是否算土地确权?

  答:确利不算为确权土地,A4项选“2.否”。

  3.外地农民在京打工,“A4 是否有确权(承包)的土地”怎么填?

  答:A4项填“2.否”。

  4.在本市其他区或是外省市地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而在本普查区没有,“A4 是否有确权(承包)的土地”如何填?

  答:A4项填“2.否”。

  5.平原造林,确地流转到集体、各村、国家的地登不登?确利的地是不是就不登?

  答:平原造林,确地流转到集体、各村、国家的地,普查表需要登记。农户确利后没有土地的经营权,普查表中土地部分不包括确利所对应的土地。

  6.土地已确权,村回收了,有分红,算什么?确权人死亡,怎么填写?

  答:土地已确权,村回收了,有分红,具体看以什么形式收回并分红:如确权合同未收回,土地归集体属于土地流转,则原土地仍视为确权土地;如土地收回并停止承包合同,改签为确利合同,则视为无确权土地。确权人死亡,确权土地可在本次农业普查中视同继承。

  7.死亡未销户,在村内有确权(承包)土地,但亲属为非农户,无法继承,如何填报?

  答:死亡未销户,在村内有确权(承包)土地,如亲属仍耕种、经营土地,在本次农业普查中视同继承。若撂荒未经营,地由村委会登记,如实填写未经营。

  8.土地无偿给他人经营,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算土地流出吗?

  答:算。

  (三)集体户问题

  1.单位集体宿舍如何填报?高中以上学校住宿学生如何填报?集体宿舍是按一个集体户登记还是一个宿舍算一个集体户?集体户中人数上限为多少?

  答:单位、学校集体宿舍原则上不按宿舍划分集体户,而是按整个单位(学校)为集体户进行填报,如果人数超过25人的集体户,需要进行拆分,每户需小于25人(即最多24人),重点把握的原则是:不漏人。

  (四)登记对象问题

  1.港澳台或国外的人在普查区住是否进行清查登记?

  答:港澳台或国外的人不进行清查,如家庭中有中国户籍的人(包括保姆、雇工等),要进行清查登记。

  2.林业维护人员不住在本村是否纳入登记?

  答:林业维护人员是从业者、不是经营业主的,如不住在本普查区,不纳入登记范围。

  3.填过摸底表的是否都是登记对象?

  答:属于摸底范畴的必须填报摸底表,但摸底表对象不代表一定是普查登记对象,是通过摸底情况,最终判定是否为普查登记对象。

  4.部队的如何填?军属大院是否填报?部队承包村里的地,是否填报?

  答:部队所属军人和部队地域范围内的农业经营活动均不是普查对象。军属大院内的军属属于清查对象,部队承租的集体土地从事农业活动的,属于清查、普查范围。

  5.司法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如何填报?

  答:司法系统的生产经营活动按属地原则填报。

  6.部队中哪些人员需要统计?如部队内长期居住的厨师、司机等普通工作人员用统计吗?

  答:部队如聘用社会人员参与相关工作,无军籍,应纳入清查摸底范围。

  7.部队的家属楼不在部队大院内部,而是位于某社区中,部队家属楼中的这部分人用清查吗?

  答:部队大院内、外的部队家属楼,都需要清查填报。

  8.户籍在本普查区,但全家外出,土地全部流转出去的是不是普查对象?

  答:是。

  (五)其他具体问题

  1.在清查阶段为农业户籍,登记阶段全户转为非农户籍,是否还进行普查登记?

  答:清查是为了更好地完成登记工作而进行的准备性工作,根据普查方案要求,应以普查登记时点的实际情况为准。因此,如住户在登记时点全部转为非农户籍,且没有确权土地、不经营农业、不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户的,可不再作为普查登记对象;如只是不再是农业户籍,仍符合其它登记对象要求的,仍要进行登记。

  2.规模户是否只填规模表?

  答:通过摸底确定的规模户,在普查登记时不需要填报农户表,但要填报规模户表和农户普查补充表。如果符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要求,还需要填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普查表。

  3.从事时间最长的工作但非收入最多的工作如何判断行业?

  答:以时间为准。

  4.乡村旅游户是否与日常季报一致?

  答:应大于季报范围。

  5.外地亲友长期居住在此,怎么计算?

  答:要进行清查摸底,按常住人口统计。

  6.一家三口人,有四处房,其余三处房为空宅,登不登?空宅怎么填表?

  答:摸底时只填写现居住地,普查登记表中住房情况应全部登记,其余三处住房作为空宅处理。

  7.家中有住校学生如何填?

  答:初中、小学住校学生在家进行清查,高中及以上住校学生需按集体户进行清查。

  8.全家仅一个农业户籍,是死亡未销户,如何处理?

  答:不填写清查摸底表,填《死亡未销户明细表》,户编码为“999”。

  9.不在本地居住的非农户籍怎么登记?

  答:按户在人不在进行清查登记。

  10.有房没户(既居住在本普查区,户籍其他普查区),有户没房(既户籍在本普查区,居住其他普查区)怎么填?

  答:分别按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进行清查摸底。

  11.普查结果户数是否与派出所户数一致?

  答:因为普查按自然户清查,所以户数可以不一致,但户籍人口数必须保持一致。

  12.“A3 全家是否外出(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和“B10 离开户籍登记地时间”口径范围一致吗?

  答:不一致。A3按户界定,全家外出是指全户外出,外出时间按户内最后一个外出人员离开时间计算,界定范围为本乡镇;B10按人界定,离开户籍登记地时间只针对相应家庭成员本人,不考虑其他人员,界定范围为本普查区。

  13.“A6 是否经营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指本户在本村的经营情况,若本户在普查区外经营农业,此项是否填“2.否”?

  答:是,经营农业的范围为本普查区。在普查区外经营农业的,应在农业经营所在的普查区按照以地找人的方式进行摸底,确定为所在普查区的登记对象。

  14.对于因拆迁等事宜迁到其他普查区居住的人员如何填报?如拆迁迁至街道或是其他村居住。

  答:按户在人不在或以地找人的原则填报。

  15.本户在本村住房外的其他地方经营农业,且已注册为单位,清查时按单位还是户填报?若按单位登记,该户在填清查表时“A6 是否经营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一项应如何填写?

  答:住户、单位分别填报,在确保单位已经纳入清查范围的情况下,《住户摸底表》中“A6 是否经营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填“2.否”。

  16.嫁到其他村人员,户籍和土地在本村如何填报?

  答:按户在人不在进行清查。

  17.居住地与土地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如何统计?

  答:(1)若居住地和经营地都在本普查区,但在不同普查小区,与其他普查小区的普查员联系,在经营地和居住地其中一处登记即可,但是如果在居住地登记,要提醒普查员该户有土地经营,不要忘记勾选“A6.是否经营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或“A7.是否规模农业经营户”和“A12.是否登记对象”选项“是”。(2)若居住地在本普查小区,经营地不在本普查区,则需要分别填报。

  18.对于户口在人不在或者寄挂户的情况如何填报?

  答:寻求村委会帮助查找、填报。

  19.家庭成员信息可以不按“B3 与户主关系”的顺序填写吗?

  答:不可以,按顺序录入填报。

  20.在(居)村委会工作的如何填写“B12 从事的主要行业”?

  答:填写代码“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三、单位摸底表

  1.“E4 是否经营农业”,若企业是,但在年内未经营,如何填写?“E15 是否登记对象”填是还是否?

  答:E4、E15均填“是”,如实填写未经营。

  2.“E6 是否有下级单位”,如果有产业活动单位,就算有下级单位;如果有全资子公司,就不算下级单位?

  答:下级单位是指法人单位下的产业活动单位或生产经营基地。如全资子公司不属于普查调查表中的“下级单位”。

  3.E6-E9上下级单位的问题不是太清楚。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都要作为独立单位填写?给一个编码?

  答:普查按经营地原则进行清查摸底,所以上级单位和下级单位分别在不同普查区的,应该分别进行清查,并进行单位编码。乡镇、区级农普机构根据法人代码,按照国家普查方案“以行政区为界限进行普查登记”的原则,最终确定在本区内如何进行普查登记。

  4.“E7 下级单位是否在本单位登记”的指标解释中本单位及下属的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经营地在本区内”中的“本区”指普查区还是行政区?

  答:行政区。

  5.E11项备注填法人代码,法人代码指什么?

  答:组织机构代码。

  6.农家院属于E12(单位摸底表,是否经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吗?

  答:若农家院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并领取了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应为法人单位,填报《单位摸底表》;若农家院,虽未注册,但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应为未注册单位,填报《单位摸底表》;其他情况,或者仅注册为个体经营户,填报《住户摸底表》。

  7.产业活动单位与法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应在哪儿登记?

  答:分别清查摸底,按方案原则进行普查登记。

  8.非农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即涉农(如从事观光园休闲农业),如何填报?

  答:视同普查登记对象。

  9.法人单位同时是个体户如何填报?

  答:按法人单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