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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问题解答(七)

时间:2017年02月17日信息来源:海淀区农普办

  一、关于农业经营情况

  1.若登记对象在确权(承包)的土地上种植果树,土地用途为园地,在普查表中如何填报?

  答:确权(承包)耕地面积指确权确地或二轮承包的土地面积。从村里或个人租赁的土地应计入流入的耕地面积。园地的确权或流转计入耕地。一是H051确权耕地面积按确权承包合同(协议)填报。二是H053填报改变用途减少的耕地面积。三如果没有耕地种植,H070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填0。四是H123应填报实际种植的果园面积。

  2.普通农户在流入耕地上种植果树,土地用途为园地,如何登记?

  答:一是H055流入耕地面积按承包合同(协议)填报。

  二是H062用途按实际填报“用于园林作物种植或苗木培育”面积。三是H123填入实际种植果园面积。

  3.H100您家2016年是否有农作物种植,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种植蔬菜等,是否要登记?

  答:不登记。

  4. H100您家2016年是否有农作物种植,农户在退耕还林的林地中间种了玉米等,是否要登记?

  答:要登记。同时在林业部分,还应填报H210和H211关于林下经济的指标。

  5.H120茶桑园部分,如果某户前三季度种植了果树,有产量和销售额,年末时砍了准备种植别的,是否登记果园情况?

  答:登记果园情况。

  6.水果玉米,在填报目录中归入“104玉米”还是“370鲜食玉米”?

  答:归入“370鲜食玉米”。

  7.耕地上大片种植的薰衣草,作为景观用,在填报目录中归入“323其他园艺作物”还是“380其他大田、设施作物”?

  答:归入“323其他园艺作物”。

  8.H050、H100您家是否有经营的耕地、农作物种植,在农户普查表的登记对象中,农户经营耕地不足0.1亩,主要是种点菜自己吃,没有其他农业经营。填表时,是否要登记?

  答:要登记,在耕地上的农业经营情况都要据实进行登记。

  二、关于住房与生活情况

  9.H022您家拥有几处住房,如果是在租来的农用地上建造的住房,是否计入拥有住房数量?

  答:不计入拥有住房数量。

  10.H022您家拥有几处住房,如果2016年整村拆迁,农户现在没有自己住房,应按拆迁前的情况填报,还是按无住房情况填报?

  答:按拆迁前的情况填报。

  11.BH13家庭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以土地在村集体确股、确利,应计入“1.红利收入”,还是“2.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

  答:计入“1.红利收入”。

  三、关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12.X9占地面积,如果一商店只有30平方米,不足0.1亩,如何填报?

  答: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普查表中,计量单位为“亩”、“万元”的,请统一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