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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价格科

2010-07-15   

主要职责:按照市局队生产投资价格调查处、消费价格处等业务处室的工作要求,在本局队班子领导下,根据报表制度精神,组织实施海淀区工业品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房地产价格、交通运输业价格、电信业价格、居民消费价格日监测等价格统计工作;提供价格调研分析报告;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报表企业的价格统计工作。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
   (一)科长工作职责:在局长和主管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科内全面工作;
    2、根据市局队相关业务处以及本局队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年价格统计工作计划,并对全年工作做出总结;
    3、负责本科承担的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等工作的领导、工作部署、工作落实和工作检查。
   (二)工作标准:
1、全面把握本区域价格统计工作,公正、高效地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合理安排、分工明确和指导有力;
2、合理制定全年价格统计工作计划;
3、确保本局队折子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落实。
      二、价格专业岗位
   (一)工作职责:上述各价格专业岗位主管人员在科长领导下工作。
   1、负责全区各自分管的价格专业统计年、定报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2、向有关部门提供价格统计年度资料;
     3、撰写信息和分析报告;
   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
    1、确保全区价格统计年、定报工作按时保质上报;
   2、确保提供准确的价格统计年度资料数据;
    3、完成规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任务。
                 第二部分 主要业务流程
1、基础数据采集;
2、数据审核、评估;
3、上报市局队相关业务处室;
4、撰写统计调研分析。
                    第三部分 层级责任
   在各岗位职责范围内由于本人疏忽造成工作失误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责任事故及责任等级的认定依照《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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